一、 钢材质量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的抽样复验:
(1) 国外进口钢材;
(2) 钢材混批;
(3)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1、化学成分分析(主控项目)
(1) 检验指标:碳、硅、锰、硫、磷及其他合金元素
(2) 依据标准:《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 取样方法及数量:钢材化学成分分析,可根据需要进行全成分分析或主要成分分析。所采用的取样方法应保证分析试样能代表抽样产品的化学成分平均值。分析试样应去除表面涂层、除湿、除尘、以及除去其他形式的污染。分析试样应尽可能避开孔隙、裂纹、疏松、毛刺、折叠或其他表面缺陷。制备的分析试样的质量应足够大,以便可能进行必要的复检验。对屑状或粉末状样品,其质量一般为100g。可采取钻、切、车、冲等方法制取屑状样品。不能用钻取方法制备屑状样品时,样品应该切小或破碎,然后用破碎机或振动磨粉碎。振动磨有盘磨和环磨。制取的粉末分析试样应全部通过规定孔径的筛。钢材化学成分的分析每批钢材取1个试样。
2、力学性能检验(主控项目)
(1) 检验指标: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冲击功
二、紧固件及网架节点连接质量
1、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主控项目)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出厂时要进行扭拒系数及机械性能试验,并且螺栓进场后要进行扭拒系数复验。
(1) 检验指标:扭矩系数(强制检验项目)、楔负载、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螺母保证载荷、螺母及垫圈硬度
(2) 依据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头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
(3) 取样方法及数量: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当螺栓长度≤100mm时,长度相差≤15mm;螺栓长度>100mm时,长度相差≤20mm,可视为同一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母为同批;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规格、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垫圈为同批。分别由同批螺栓、螺母、垫圈组成的连接副为同批连接副。每3000套为一批,不足3000套视为一批,每种规格及批次取8套。送检的高强螺栓要保证出厂状态(出厂后3个月内),并且表面清洁、螺纹无损伤。
2、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主控项目)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要进行紧固预拉力及机械性能试验,螺栓进场后必须进行紧固预拉力复验。